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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园地教案设计

对《愚溪诗序》文后练习《说苑•政理》节选内容的商榷

发布时间:2018-04-12 09:18 栏目:教案设计 发布单位:武汉市黄陂区第七高级 点击量:2992 【公开】

该删去还是该完整引用

——对《愚溪诗序》文后练习《说苑·政理》节选内容的商榷

  陈尊安

柳宗元在《愚溪诗序》一文中,借把溪水命名为“愚溪”含蓄地表达了对当时唐朝统治者的不满。他在文中提到“古有愚公谷,今余家是溪……故更之为愚溪”,编者在文后练习中又特地选了“愚公谷”这一段,可见对愚公谷的准确完整理解非常重要。

然而选段只摘取了其中一小部分,让学生翻译成现代汉语。这段翻译并不难,但在内容意图的理解上让学生很费解。文段如下:

齐桓公出猎,逐鹿而走,入山谷之中,见一老公而问之曰:“是为何谷?”对曰:“为愚公之谷。”桓公曰:“何故?”对曰:“以臣名之。”桓公曰:“今视公之仪状,非愚人也,何为以公名之?”对曰:“臣请陈之:臣故畜牸牛,生子而大,卖之而买驹。少年曰:‘牛不能生马。’遂持驹去。傍邻闻之,以臣为愚,故名此谷为愚公之谷。”桓公曰:“公诚愚矣!”

只选这一段,学生有三个问题难以理解:一是傍邻和齐桓公为什么认为愚公“愚”,二是柳宗元在文中提愚公谷的深意何在,三是刘向在《说苑·政理》中引用此段的目的。我在教学此文时也碰到这一情况。

要解决上面三个问题,我认为应把下面原文中的这两段也选进文段。其内容是:

桓公曰:“公诚愚矣!夫何为而与之?”桓公遂归。明日朝,以告管仲,管仲正衿再拜曰:“此夷吾之过也。使尧在上,咎繇为理,安有取人之驹者乎?若有见暴如是叟者,又必不与也。公知狱讼之不正,故与之耳。请退而修政。”

孔子曰:“弟子记之,桓公霸君也,管仲贤佐也,犹有以智为愚者也,况不及桓公、管仲者也!”

首先,“公诚愚矣!夫何为而与之?”一句表明,齐桓公认为老公不应该把驹给少年,老公却让少年“持驹去”,因此“诚愚”。傍邻也应是持这一观点。

其次,如果只理解到这一步,显然是不够的。当齐桓公第二天把此事告诉管仲时,管仲认为,如果国家政治清明,就不会有像那个少年那样强夺恶要的。老公知道:当时如果与恶少辩解争执,不仅要不回马驹,甚至还会遭来一顿毒打;即使告到官府,因为刑律不公正,他仍然不可能打赢官司。因此只有无奈且“明智”地让少年把马驹牵去。

由此看来,老公不仅不愚,相反还是一个“智者”:他对当时的社会政治有敏锐的洞察力。管仲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这就让读者明白了柳宗元提到愚公谷的内在深意。老公表面“愚”而实则“智”,正如这溪水名为“愚溪”而实是“善鉴万类,清莹秀澈,锵鸣金石,能使愚者喜笑眷慕,乐而不能去也”的“智溪”,自己自称“故凡为愚者,莫我若也”,实则是一种愤激的说法。这就理解了柳宗元在文中提愚公谷的深意。

再次,管仲说“请退而修政”,就与刘向《说苑·政理》的“政理”联系上了。而且,孔子的话也富有深意:就是齐桓公和管仲这样的明君贤臣都有治理疏漏的地方,何况其他统治者呢。刘向将“愚公谷”一段引入“政理”中,目的应是告诫当朝统治者要励精图治,建立一个政治清明、公平公正的社会吧。

由上看来,引了后面两段文字后,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认为,教材文后的练习应把后面的部分完整地引用,而不是删去。


附件 : 陈尊安该删去还是该完整引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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