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昨天,12月13日,是国家公祭日,以纪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们。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得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我国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在法理层面上更加明确,更加权威,更加制度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对遇难者的缅怀,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让下一代能够以史为鉴,富强民族,珍爱和平。
中国政府以立法形式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抗战中献身的英烈,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另一方面,也再次强调中国是二战的胜利国,日本战败的事定不容否定,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不容遗忘。
南京大屠杀是一份特殊的历史遗产,只有经国过并铭记如此苦难的民族,才能够坚定不移走向复兴与辉煌。中国政府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并不是为了要延续仇恨,而是让年轻一代能够铭记国耻,以此警醒国人,落后就要挨打,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铭记死难同胞的悲剧。但更为重要的是,让我们在日益富足的生活中,重温先辈们不屈的精神,在民族之魂的引领下,走出辉煌未来。